研究生教育

文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20251011根据学校要求更新)

发布时间:2025-09-30 09:31: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251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文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遴选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各学科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基本条件》(附件3)的要求进行,我院仅在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性博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型硕士)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型硕士)遴选导师。

2.校内研究生导师遴选面向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在我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至少能完整指导一届正常学制研究生,且近5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各级各类抽检中无“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遴选方式分为新增认定。学校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于引进后一年内进行导师资格认定,引进一年后需按照新增导师程序参加遴选。

申请人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南师范大学,入职前的成果可不考虑署名单位,但需在规定的统计时间范围内。

3.校外专业学位行业导师优先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大中小幼”一体化协同发展的附属学校和合作学校中选聘,并结合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和在读研究生规模进行。选聘同一工作单位的同一专业的行业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同一人员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申报。

5.本次遴选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831日(即5年内业绩的计算周期为:202091日至2025831日)。

二、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于102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校内导师申请材料由何春华老师负责审核,校外行业导师申请材料由卢莉娟老师负责审核。

3.校内导师申请材料包括:简况表、证明材料;校外行业导师申请材料包括:推荐表、证明材料。

4.学院初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投票表决,并对申请人进行师德师风审核。

5.申请人材料公示。通过审议的申请人材料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110日前将通过者名单和有关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6.我院导师遴选工作各环节的材料报送要求见《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2517号)和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与教育硕士导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

1.校内导师申请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春华

联系电话:020-39310283

联系邮箱:877680176@qq.com

2.校外行业导师申请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莉娟

联系电话:020-39310283

联系邮箱:953525974@qq.com

3.申请材料请先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审核老师的电子邮箱,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快递或面交给指定审核老师进行最终审核。

快递与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文学院文1栋三楼研究生教育办公室(305室)

 

附件:

1.学校相关文件与通知

2.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人用表

3.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和教育硕士申请导师资格基本条件

4.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

5.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代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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